香港手力急救協會
手力急救證書課程編制
手力急救證書課程
1. 任教該課程之教師必須於任教期間為香港手力急救協會有效會員及持有手力急救協會教師證書。
2. 開課之人數不少於十二人。(註:如準教師以該班作手力急救教師證書考試實習試之用,則必須符合中國香港拯溺總會考試規程及規例內之要求。)
3. 總時數不得少於六小時(不包括考試)。
4. 每課堂不得多於三小時。
5. 於一天內不可上多於一課堂。
6. 由第一課堂至評核不可少於十四天。
7. 建議:課程分三堂,每堂兩小時,另選一天作考試。
8. 課程設計如有不符第1至6項,必須得到執行委員會批准 。
9. 為監察課程質素,執行委員會保留對每個課程視學之權利。
10. 各教師在授課時,必須使用本會出版,由楊志滔博士編纂之標準教材,以保證課程質素。
開辦手力急救證書課程及申報考試程序
1. 由註冊教師 提交申請表格 AFA-T01 (表格式樣可在本會網頁下載):
i) 郵寄或親臨本會服務站 (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或
2. 教師必須已繳交該年的會員費
3. 教材課本可在本會服務站購買
4. 最少在開班日期前14天 提出申請
5. 成功開班後7天 內要向課程總監 確認人數
6. 考試日期前10天 要向課程總監 確認考生姓名
7. 課程總監 在收齊考生資料後聯絡課程評核總監 安排評核員主持考試
8. 教師在考試日帶備已填妥的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手力急救證書考試表格
(表格式樣可在本會網頁下載)
9. 考試完成後,教師將已由評核員簽妥的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手力急救證書考試表格,交到本會主席辦事處 (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給主席蓋章確認。
註:因主席間中或需要外出處理公務, 教師在前往時必須預先致電 9152-8945 知會主席。
10. 教師將已蓋章的考試表格,連同非公開考期申請表及抬頭中國香港拯溺總會之考試費支票,交到中國香港拯溺總會辦事處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58號德士古大厦21樓)處理
11. 教師在班務完成後,填妥課程總結表(表格式樣可在本會網頁下載),郵寄或交回本會服務站存檔
申報手力急救證書考試守則及須知
1. 根據「開辦手力急救證書課程及申報考試程序」第4項,教師申報考試時,必須填妥「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手力急救證書考試表格」,並注意以下各項:
A. 請以正楷 填寫各項。
B. 填寫時,可利用電腦軟件編寫或用黑或藍色墨水筆或原子筆填寫。
C. 教師必須清楚填寫以下各項:
i. 考生之中、英文姓名、性別及聯絡電話,
ii. 屬會或團體名稱,
iii. 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及
iv. 教師之中、英文姓名及聯絡電話(辦事處及住宅)。
D. 本會建議盡量在以下欄位清楚填寫正確資料:
i. 考生之個人救生紀錄手冊編號、身份證號碼、年齡及出生日期;及
ii. 教師之身份證號碼。
E. 除以上提及欄位,其他欄位教師不得填寫。
F. 如考生人數多於十二人及其倍數,教師必須填滿一張考試表格,再繼續填寫下一張,如此類推。
2. 更改已申報之考試注意事項:
A. 未得評核總監批准前,不得擅自更改所申報之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B. 所有申報之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如有任何更改,必須於擬考試日期前十天或以前 將已更改之「申請開辦手力急救訓練班表格」(表格 AFA-T01 )及相關考試表格,電郵至 hkafa.training@gmail.com 提交課程總監批核。(例:已申請之考試日期為2024年7月1日;現作出更改至2024年7月3日。教師必須於2024年6月23日或以前提出申請。���
C. 所有更改之擬考試日期必須於已申報之考試日期以後 。
D. 如因天氣惡劣以致無法舉行考試,則不受以上第2B項所限。
3. 考試進行期間,
A. 教師及所有助教必須在場。
B. 除得到評核員准許外,教師不得擅自更改考試表格上之任何資料。
4. 考試表格上不得有任何考生人數之刪減。否則,香港手力急救協會將不會在該考試表格上蓋印;然而,中國香港拯溺總會將不處理該考試成績。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手力急救證書課程
目的:測試考生對手力急救的認識。考生需對十八個穴位有一定的認識,同時能處理指定的十一種意外。
獎勵:証書一張及布章一個。
投考資格:年齡十四歲或以上。
考試程序
甲部(口試):
1. 清楚說出『手力急救』的操作手法、穴位的功用及位置。
2. 解答十一種意外病患者徵狀及處理方法。
乙部(實習試):
以抽籤形式,從問題咭中(指定的十一種意外),抽出兩個試題,操演問題咭上所列出意外的處理、該按壓穴位的正確位置及手法。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手力急救高級証書
本會正在進行課程內容檢討,暫時不接受任何開班申請,本會會盡快完成檢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經絡穴位証書
本會正在進行課程內容檢討,暫時不接受任何開班申請,本會會盡快完成檢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手力急救教師証書
目的:培育有潛質『手力急救』教師,提高教學質素及推廣手力急救知識。
獎勵:証書一張。
投考資格:
1. 年齡十八歲或以上;
2. 及持有有效手力急救証書;
3. 及持有有效手力急救高級証書;
4. 及持有經絡穴位証書或同等資格;
5. 及完成總會認可之手力急救教師証書訓練課程;
6. 曾協助教授兩班(每班不少於十五考生)或以上之手力急救証書訓練課程;
考試程序
實習試:
主教一班不少於十五考生之手力急救証書訓練課程,而該班學生之合格率不少於90%。
各級手力急救教師註冊
基本手力急救教師
投考資格 / 委任條件
1. 中國香港拯溺總會(總會)各級主考/ 教練 / 屬會會員及香港手力急救協會(協會)會員
2. 持有手力急救教師証書
3. 持有總會拯溺教師証書 (選擇性)
4. 連續二年內,最少協助教授不少於一班手力急救班,而表現良好者
5. 填妥規定之申請表格連同費用寄回協會
6. 經訓練主任推薦及委員會確認
高級手力急救教師
投考資格 / 委任條件
1. 註冊手力急救教師
2. 連續三年內,最少協助教授不少於十班手力急救班,而表現良好者
3. 服務協會或總會之年期:四年或以上
4. 持有FAI或醫護人士
5. 經訓練主任推薦及委員會確認
手力急救教師導師
投考資格 / 委任條件
1. 註冊高級手力急救教師
2. 連續兩年內,教授不少於三班高級手力急救班,其間每年最少教授一班,而表現良好者
3. 服務協會或總會之年期:六年或以上
4. 經訓練主任推薦及委員會確認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與傷病患者溝通証書
本會正在進行課程內容檢討,暫時不接受任何開班申請,本會會盡快完成檢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綜合急救証書
本會正在進行課程內容檢討,暫時不接受任何開班申請,本會會盡快完成檢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
各級手力急救評核員委任事宜
基本手力急救評核員
委任條件:
1. 註冊手力急救教師。
2. 連續三年內,教授不少於六班手力急救班,每年最少教授二班,而表現良好者。
3. 服務手力急救協會(協會)或中國香港拯溺總會(總會)之年期:三年或以上。
4. 經總會手力急救部推薦及總會考試委員會確認。
5. 一經委任後,每年須協助評核員工作不少於十次。
高級手力急救評核員
委任條件:
1. 註冊手力急救教師。
2. 註冊高級手力急救教師
3. 連續兩年內,教授不少於三班高級手力急救班,期間每年最少教授一班。
4. 曾參加總會主辦有關之手力急救工作坊
5. 連續三年內,參與評核員工作,期間每年最少協助考核不少於十班手力急救班。
6. 服務協會或總會之年期:四年或以上
7. 經總會手力急救部推薦及總會考試委員會確認。
8. 一經委任後,每年須協助評核員工作不少於十次。
手力急救教師評核員
委任條件:
1. 高級手力急救評核員
2. 註冊高級手力急救教師
3. 連續二年協助教授手力急救教師培訓班,而表現良好者。
4. 連續兩年內,參與評核員工作,期間每年最少協助考核不少於四班手力急救班及二班高級手力急救班。
5. 服務協會或總會之年期:六年或以上
6. 經總會手力急救部推薦及總會考試委員會確認。
7. 一經委任後,每年須協助評核員工作不少於十次。
報名及查詢
辦事處:香港德輔道西103號樂基商業中心1002室。
服務站:香港跑馬地禮頓道37號崇蘭大厦3字樓A座。
電話 :5166-3467(鍾先生)